老實人常常想不通的一點就是:
為什麼一個明顯不如自己會做人(這麼乖 這麼聽話 這麼配合,如此順從小心謹慎)的同事A竟然
更受同事歡迎,
更容易被接納,
被大家喜歡。
因為同事A雖然平時我行我素大大咧咧,想笑就笑,
沒有明顯的防禦 警惕性&,所以更能讓人放鬆。
這就牽扯到心理學。當一個人不在乎給別人印象時,才是最有魅力的!
在職場在社會,有兩種人能生存下去:
1.脾氣大 有本事 硬骨頭 有膽色 直來直去 敢於拒絕的人,
這種人別人不想動他, 怕他爆炸,因此通常大家會對他友善點
2.圓滑嘴甜會搞關係會來事,長袖善舞,八面玲瓏。
這種不用說了,升官必備技能
最慘的莫過於下面這種:
孤僻 孤獨 內向 被動,
表現地軟弱可欺,
不會拒絕別人的請求,
一邊迎合,一邊躲心理murmur。
最後總想要一個人呆著,因為害怕人群,怕”又”被拋棄孤立。
這個世界其實很殘酷,想要活下去,就不要做好人。
放棄我要做一個乖寶寶,大家都應該喜歡我的觀念。
放棄做老實人吧。反而應該一點點說服你可以做個”壞人”
畢竟在這社會,好人換不來尊重和喜愛,強大才可以!
我是Jim 我們下回見~